【黄氏家训】优良家风传万代

    中华黄氏网 2011年1月10日 黄江转载


一 敦孝悌
孝悌为百行之道,凡为人子弟者,当尽孝悌之道,不可忍灭天性,吾族香公纯孝,为继远祖美德,兹惟望吾族子孙,宜敦孝悌于家。
 

二 睦宗族
宗亲有万年所同,虽支分派别,则源同一脉,不可相视为秦越。兹惟吾族务宜敦一本之祖,共成宗亲之道。

三 和乡邻
乡邻为同井之居,凡出入相支,守望相助,切不可相残相斗,务宜亲异姓,如同骨肉之亲也。

四 明礼让
礼让为持已处世道,非徒拜跪坐揖之仪,必使亢戾不萌,骄态不作,庶可成嫌让逊顺之风。

五 务本业
士农工商各有其业,古人云:业精于勤,而荒于嬉。惟务本业者,乃得自食其力;自食其力者,而敢不专其事乎。

六 端士品
士为四民之首,隆其名正,以贵其实也。故宜居仁由义,以成明体达用之学。若使偷闲,不惟上达无由,且士类有玷。

七 隆师道
师道为教化之本,隆师重道,正以崇其教也。若不尊从,不惟教化不行,而且有褒渎之嫌,何得漫言传道。

八 修坟墓
坟墓所以藏先人之魂骸,每年宜诣墓祭扫,剪除荆榛去其泥秽,以妥祖灵。切勿挖堀抛露,致使祖宗之怨恫。

九 戒犯讳
同源苗裔,每派宜择定一字为名,凡属五服之内,嗣子孙不得犯父兄伯叔之名,也当共避之。
 

十 戒争讼
争讼非立身之道。凡争必有失,讼则终凶。宜以忍让处之为尚,勿致有断情绝义之行,免倾家荡产之悔。
 

十一 戒非为
非为乃非人生可作可为之事,凡所行者,必要光明正大,天理良心。切勿贪财设计,贪色行奸,身败名裂,无地自容。
 

十二 戒犯上
自古尊卑上下,名分昭然。不得以卑凌尊,以下犯上,宜徐行后长,勿致有犯在上之失之罪也。

十三 戒异端
异端乃非圣人之道,所作乃无父无君之事也。愿吾族宗盟,若闻邪术妖言,宜必远之,勿至其累害也。
 

十四 戒法律
法律者,朝庭之律例也。凡人若犯王法律条,不怕你心如钢如铁,到期必有溶化之刑矣。宜必畏之免之。
 

十五 戒轻谱
家谱之修,所以叙一本也。谱编成帙,乃一家之宝,务宜同珍重,以便考查世系。切勿抛弃,以亵祖宗也,宜共凛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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